杭州中院、温州中院等《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标准等问题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杭州中院出台《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标准等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启动...
606
亲办案例2:朱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案件概况]犯罪嫌疑人朱X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于2016年12月6日被温州市鹿城区公安局采取刑事措施,被羁押于鹿城区看守所至今。 [申请取保候审,成功] 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朱X,男,汉族,1958年1月3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乐清市雁荡镇XX号,身份证号33XXX。 电话:13XX0 申请事项:申请为犯罪嫌疑人朱XX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朱X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
129
温州律师 温州刑事律师最高法刑三庭发声:非吸案中普通业务人员,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问:就司法实践看,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最大的难点是什么,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有哪些方式?答: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往往集资参与人数量众多,非法吸收的资金数额巨大,多数案件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追赃挽损难度极大。实践中最大的难点是涉案财物追缴和资产处置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95
201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1.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相关漫画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司法解释(2004年):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77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量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认定要件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①主体资格适格;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③客观上实...
227
取保候审申请书(污染环境罪) 申请人:崔波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 电话:13738778655 申请事项:申请为犯罪嫌疑人孙悟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孙悟空因涉嫌污染环境一案,于2017年4月14日被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局采取刑事措施,被羁押于温州市看守所至今。由于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孙悟空涉嫌罪名污染环境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事情发生后,认罪态度好。而且,犯罪嫌疑人生活中一贯表现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1268
保证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
60
温州最新交通事故处理时限表+诉讼证据一览表 有车族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绝大部分都依赖保险和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有异议怎么办?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处理,咨询法律人士之后再去处理却过了时效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被侵害方如何有效的收集证据?哪些证据能作为呈堂证供?为将来的诉讼做好准备,也是极其关键的。为此,本文总结了交通事故的两大部分重要内容:一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表,二是交通...
99
最新2019年浙江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出台(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最新发布) 2019年1月22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发布消息: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其中,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574元(2017年的数据为51261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02元(2017年的数据为24956元)。 为了让这道“伤残类菜系”更丰富,我们在不断增加内容,今天就先奉上朋友们都关心的最新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234
温州套路贷诈骗如何辩护之数额认定2018.3.18浙江省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一)在“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上,要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将其与民间借贷区别开来,从整体上对其予以否定性评价。除了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虚高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以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作为犯罪数额予以认定。(二)犯罪嫌疑人、被告...
136